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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8-25
法律也有无奈时 - [评论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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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也有无奈时
近日,在《今日说法》里,说出了一个能把好人活活憋死的法。
纪实很残酷。说的是,有个无恶不做的儿子,游手好闲,打爹骂娘。母亲伤心至极,多次向侄儿求救。
母亲对侄儿说:如此恶子,活着把家弄成了地狱,真不如死了好。要打就往死里打。别打残,残了照样祸害人。
侄儿,一个很帅的小伙,为人正气,温和善良。他十分关心姑姑家的处境。
对表哥的恶行,做为表弟,他多次劝导,说服,并四处帮助寻找工作,想让表哥远远离开姑姑那个家。
但是,这时,恶子天良丧尽,他竟畜生一样把父母放进井里泡着,同时强暴了自己的亲妹妹。
表弟救了姑姑两口,再也压不住满腔怒火,他约好三个朋友,把邪恶的表哥打死了。
邪恶被铲除,爹娘不再受气,表姐不再恐慌,但庄严的法律这时候开始说话了:
故意杀人,表弟判刑无期,姑姑判刑十五年,三个朋友分别判刑五到十五年。
一桩除恶人命案毁了五个家庭。
一个恶子毁了四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。
听听法律专家的评述吧。法律专家说:面对邪恶,不能冲动。法制国家,必须依法从事。
是啊,法制国家,必须依法从事,否则,自己动手,这里杀一个那里砍一个,岂不乱套?
但是,问题来了,以恶子恶行为例,受害的父母及姊妹,在长期的折磨中将如何高擎法律的宝剑呢?
打110报警吗?去法院控告儿子吗?不行,中国的父母不善此举。再说,即使报警了,即使打官司了,首先,民警过问不过问很难说,其次,即便判孽子一两年徒刑,一但放虎归山,能不变本加厉残害父母?
尤其妹妹,面对哥哥的强暴,她报警吗?投诉吗?不。伦理奸情,举世奇丑,此案一但公布于众,柔弱女孩将何颜面世?
现实只能是:让邪恶畅行,让正义唯诺,任恶子横行无惧,看好人除恶受刑。
这,正是当前好多案件的写真,一个令亿万好人忿忿不平的写真。
不由想起了古刑。古代,打爹骂娘者必斩立决,伦理奸情者必判凌迟。法律如此凛然,真是解狠。
而今天,国家刑律万千条,但惟惟没有不孝罪,没有伦理罪。
恶子打了爹娘,好,如同路人斗殴,判个危害治安罪,罚款三千,拘留十天,放人。
哥哥强奸了妹妹,好,十六岁以上为成人,判刑三年,放人。
如此判刑,与家无益,与善无补,道德何在?天良何在?
但法律就是法律。法律只重案件性质,不管人物关系。
法律也有无奈时,这正是千万个暴力家庭的一大悲哀!
就此,若问,山那边对此有什么高招吗?
山那边答:高招没有,设想倒有一个。设想刑法里增加一条“开除家籍”条例。
“开除家籍”,简捷易行。内容如下:
一,凡虐待父母者,伦理不轨者,家庭暴力者,一经调查落实,统统执行“开除家籍”刑罚。
二,凡受“开除家籍”刑罚者,不经家主准许,一生不准进入家门,不准门外骚扰。
三,门外骚扰一次者,坐牢三年,两次者五年,三次者十年。三次以上者,判无期徒刑。
四,贸然入家一次者,坐牢十年;两此以上者,判无期徒刑。
如此一来,大家想想,可有多少父母妻儿将摆脱暴力的摧残和折磨,过上一个安静太平的日子啊!
但,梦一样,行得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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